当前位置 >> 首页>>磴口县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食品安全
食品经营许可一次性告知单(变更)
发布日期: 2023-07-20 信息来源: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
职权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
申请条件 1.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2.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3.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申请变更。
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依据
标准
办理主体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窗口 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蒙速办·一次办”综合窗口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部门
“帮办、代办”
联系人
韩洁 联系电话 15149828148
部门负责人 杨艳丽 联系电话 18247878151
 

相关文档:

 
 
 
 
 
主办: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磴口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ICP备13001742号蒙公网安备 15082202000101号
Email:axxaty@163.com 网站标识码:1508220008 联系电话:0478-4262212
网站地图
“微磴口”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