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次性告知单 |
| 事项名称 |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 |
| 职权依据 |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 |
| 申请条件 |
1.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2.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3.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申请变更。 |
| 申请材料 |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 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依据 |
无 |
| 标准 |
无 |
| 办理主体 |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办理窗口 |
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蒙速办·一次办”综合窗口 |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
部门
“帮办、代办”
联系人 |
韩洁 |
联系电话 |
15149828148 |
| 部门负责人 |
杨艳丽 |
联系电话 |
18247878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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