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食用植物油生产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食用植物油掺杂使假,“两超一非”等违法行为,我局“四项措施”推进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证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生产行为
我县目前有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2家,生产加工小作坊10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原料未离墙离地贮存、生产投料记录不完整等问题,责令整改,现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完毕。
二、加强监督抽检,及时发现风险
对食用植物油生产者全覆盖抽检,共抽检样品16批次,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三、加强核查处置,督促整改落实
对风险监测5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4批次已完成,1批次正在处置。
四、加强督促指导,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者严格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坚决严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的食用植物油,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今后,继续把食用植物油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品种,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根据抽检监测、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问题线索,深入排查本行政区域食用植物油违法违规问题,严查重处食用植物油掺杂掺假、违法添加香精色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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