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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2023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6-20 信息来源: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 编辑: 杨娇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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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度磴口县中央转移支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下达资金共计3805.8万元,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按照各部门职能目标任务全部分解到位。
  二、绩效情况分析
  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3年下达至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中央转移支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3805.8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期,已支付执行资金1484万元,执行率38.99 %。
  三、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方向)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方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3〕1462号)文件,下达2023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方向)资金50.5万元,用于支持开展粮油规模种植主体(重点支持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二)绩效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方向)资金50.5万元已全部拨付。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用于2023年全市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典型表彰,共计50.5万元。具体如下:磴口县林春家庭农场5万元,磴口县三封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8.5万元,磴口县鑫紫润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15万元,磴口县源盛合农业专业合作社12万元,磴口县沙兴农林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全面提升磴口县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能力,小麦、玉米单产能力得到提升,经市、县两级择优选择联合测产评比,按照全市表彰方案,对小麦、玉米种植主体分三档奖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一档奖励15万元,第二档奖励12万元,第三档奖励10万元;家庭农牧场(种植大户)第一档奖励10万元,第二档奖励8万元,第三档奖励6万元。其中:磴口县林春家庭农场小麦获得第二档奖励,磴口县三封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小麦获得第三档奖励;磴口县鑫紫润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玉米社会化服务主体获得第一档奖励,磴口县源盛合农业专业合作社玉米获得第二档奖励,磴口县沙兴农林农民专业合作社玉米获得第三档奖励。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表现突出典型给予表彰奖励,经市、县两级择优选择联合测产评比,磴口县5家主体获得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奖励,分别是:磴口县林春家庭农场(小麦)5万元,磴口县三封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小麦)8.5万元,磴口县鑫紫润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玉米)15万元,磴口县源盛合农业专业合作社(玉米)12万元,磴口县沙兴农林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元。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已按程序开展工作。
  四、磴口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按照《巴彦淖尔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巴农牧局发〔2023〕245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发〔2023〕770号)文件要求,下达磴口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14万亩,项目资金1008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资金投入情况:磴口县2023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共计1008万元。承担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为11家,共拨付资金1008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农牧业的副县长任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管理等工作。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市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磴口县实际,制定《磴口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支持内容、补助对象方式、实施规模、实施地点、项目实施程序、保障措施等内容。三是制定遴选办法。建立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就近服务、优质服务的原则,择优选择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运营管理规范的服务组织。四是确定服务组织。根据服务组织机具规模、服务能力、服务价格、信用程度等,由苏木镇、农垦公司推荐了33家服务组织,经县农牧业经营服务中心核实遴选向市级上报15家服务组织,由市级实地核验审核通过承担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为11家。五是社会化服务组织公示。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广泛向社会公布。六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座谈会、培训会。七是认真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制定《磴口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方案》。服务组织作业完成后,由验收小组通过随机抽查、走访农户的方法对服务组织上报的服务面积、作业质量、农户满意度等进行随机抽查,每个服务组织抽取不少于10-20户,共抽查农户293户,其中电话核实41户,并形成验收报告。对农户满意度低的服务组织,第二年将不作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大户遴选对象,不享受财政补助。
  (四)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磴口县实际,确定在全县范围内围绕小麦和玉米种植生产机械化作业的耕、种、防、收等重要环节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并将耕种面积380亩以下的农户确定为小农户。磴口县2023年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共11家,主要服务于小麦和玉米种植,服务农户5446户,服务面积14.02万亩(小农户5422户,11.33万亩),其中:小麦8.01万亩;玉米6.01万亩。圆满完成任务,资金拨付率达到100%。
  (五)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整合资源,节本增效。专业合作社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牧场需要大量饲草料的优势,形成“牧场+合作社+农户”的规模化种植生产服务模式,带动周边农户进行玉米、苜蓿等作物从种到收全程化服务,并向产后延伸,收割、拉运、交售全部由合作社完成,小麦玉米秸秆打捆交售牧场,既解决了秸秆焚烧的难题又增加了农牧民收入,亩节约机械化成本30-50元,合计亩节本增效80-100元以上,带动农牧户增收致富。
  2、社会效益
  项目紧紧围绕重点支持粮食生产。磴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面积由2022年445户8.26万亩,增加到2023年的5446户14.02万亩,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数由2022年的6个增加到11个。项目向服务于小麦、玉米等粮食生产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倾斜。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化服务从农业生产单个环节向全程生产服务转变,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仅解决种地农户老龄化、小地块问题,而且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3、生态效益
  应用小麦、玉米绿色科学防控,提升了农业生产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减少了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减轻了农药化肥对环境的污染,残膜回收、深松翻较以往传统种植提高了耕地质量,减少环境污染,而且有利于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推动农业绿色增产和可持续发展。
  4、下一步改进措施
  指导合作社之间加强联合,资源共享,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加快土地细碎化整改,提高农田整治水平,为机械化作业提供条件。
  五、磴口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1、转移支付概况
  包括政策背景、资金情况等。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和《2023年巴彦淖尔市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及《2023年磴口县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牧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2023年,分配至磴口县项目资金56万元,已到位资金36万元(指到位旗县级农牧局),已拨付资金36万元(指拨付至实施主体)。
  2、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共培育高素质农牧民142人,集中培训142人,其中:42人为经营管理型、100人为专业生产型,到陕西杨凌现场教学139人,跟踪指导19人,检测率19%;聚焦大豆玉米提单产、机械化生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专业农机手培训、重点区域产业带头人培育、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等专项行动的同时依托农高区实践平台载体开展实践教学培训。共举办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班3次,培训150人。开展大豆、玉米专题培训4次,共培训580人次。
  (二)综合评价结论:2023年已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绩效自评分数为98分。
  (三)绩效情况分析
  1、资金情况分析。(分析资金投入及执行情况)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56万元,用于培育高素质农牧民142人,举办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班3次,培训150人。开展大豆、玉米专题培训4次,共培训580人次。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分析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支出责任履行、政策目标实现等情况)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争取中央补助资金56万元,资金已全部到县财政局,现已支付36万元,其余资金正在申请,培训期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牧民培育期间全过程各环节开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细化支出范围,确保了专款专用。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已完成,包括:1.培育高素质农牧民142人,集中培训142人,其中:42人为经营管理型、100人为专业生产型,到陕西杨凌现场教学139人,跟踪指导19人,检测率19%;2.聚焦大豆玉米提单产、机械化生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专业农机手培训、重点区域产业带头人培育、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等专项行动的同时依托农高区实践平台载体开展实践教学培训。共举办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班3次,培训150人。开展大豆、玉米专题培训4次,共培训580人次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农牧民的种养技能,同时开阔了眼界,解放了思路,进而提升了产业发展和效益,提高了农民来自相关产业的收入,带动周边农民共同致富。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不仅为提高农民的实用技术,更为重要的是转变农牧民的观念,提升了人的素质,提高了社会责任感,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转变了农牧民的思想,增强了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建立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我国是农业大国,国家要强,农业必须强,而今,已经不是单纯追求的数量的时代,我们对农牧民的培训,是要其从思想观念上进行转变,真正提高农民素质,我们的工作是点亮一盏灯,通过示范主体和高素质农民的带动照亮一大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持续实施,将对我县广大农村整体面貌的转变产生深远的影响,为巩固小康,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人才、产业基础。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仍为线上评价,学员可以通过云上智农APP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课程设置、教师授课和实训基地进行实时评价,学员在线上对该项目的实施予以肯定,100%的学员参与评价,好评率达到100%。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农牧民思想不解放,对农业产业发展前景,转型跨越发展意识不强,视野不开阔,缺乏创新精神,劳动力转移就业、产业结构调整或生产方式转变缓慢。二是个别苏木镇、农场地域辽阔、农牧民居住分散、集中培训难度大,培训成本高,加之培训资金短缺,影响了培训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三是个别专业技术人员理论水平高,但实践操作能力弱,授课内容不能和生产实际、农牧民培训需求相结合,培训师资的专业技术服务没有得到有效、合理的发挥。四是部分农牧民对参加培训存在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有参加培训耽误干活挣钱的想法,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
  2、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农牧民培训宣传力度,提高知晓度。
  二是继续强化跟踪服务指导工作。
  六、磴口县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补助项目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关于做好巴彦淖尔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不断增强农业科技服务特色现代农业产业的能力与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2023年,分配至磴口县项目资金62万元,补助项目资金62万元,已到位资金0万元(指到位旗县级农牧局),到位率0%,已拨付资金0万元(指拨付至实施主体),拨付率0%,已退回国库0万元。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项目完成情况,包括:建设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4个,遴选技术指导员67人,确定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268个,聘3名特聘农技人员,主推技术20项,举办旗县级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组织推选20名农技人员参加福州能力提升培训班(其中10名农技人员为市级能力提升培训,10名农技人员为县级能力提升培训)。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8.25%,农牧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97.56%,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98.74%。
  (三)综合评价结论
  已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绩效自评分数为98.2。
  (四)绩效情况分析
  1、资金情况分析。(分析资金投入及执行情况)
  建设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4个,遴选技术指导员67人,确定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268个,聘3名特聘农技人员,主推技术20项。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分析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支出责任履行、政策目标实现等情况)
  2023年,分配至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项目资金62万元,已到位资金0万元(指到位旗县级农牧局或承担项目二级单位),到位率0%,已支付资金0万元(指支付至实施主体),支付率0%。
  3、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项目完成情况,包括:建设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4个,遴选技术指导员67人,确定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268个,聘3名特聘农技人员,主推技术20项,举办旗县级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组织推选20名农技人员参加福州能力提升培训班(其中10名农技人员为市级能力提升培训,10名农技人员为县级能力提升培训)。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8.25%,农牧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97.56%,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98.74%。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通过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农牧民的种养技能,同时开阔了眼界,解放了思路,进而提升了产业发展和效益,提高了农民来自相关产业的收入,带动周边农民共同致富。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通过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不仅为提高农民的实用技术,更为重要的是转变农牧民的观念,提升了人的素质,提高了社会责任感,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通过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转变了农牧民的思想,增强了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建立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我国是农业大国,国家要强,农业必须强,而今,已经不是单纯追求的数量的时代,我们对农牧民的培训,是要其从思想观念上进行转变,真正提高农民素质,我们的工作是点亮一盏灯,通过示范主体和高素质农民的带动照亮一大片,这两个项目的持续实施,将对我县广大农村整体面貌的转变产生深远的影响,为巩固小康,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人才、产业基础。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进行了满意度调查,示范主体对项目的开展实施非常满意,给予高度评价。
  (五)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 一是群众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对科技重要性认识不足。农牧民文化程度相对全国农牧民偏低,加之农牧民群众获得信息技术的渠道单一,普遍存在对科技在产业生产中的重要贡献认识不足。同时,我县属于传统的半农半牧地区在生产生活中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种植养殖模式,且基本能自给自足,不愿接受高新技术。二是专业技术人员获得新知识渠道少,能力水平有限。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更新知识培训体制机制不完善。到上级农业学院、农业技术研究院等部门学习深造的机会少,听取专家教授解、专业人员指导和亲自操作的机会更少。部分农技推广人员自身缺乏钻研业务知识的干劲,存在吃“老本”现象或是遇到问题临时上网搜,了解掌握的技术信息具有片面性,不利于指导实践。三是激励保障机制不完善,专业技术人才流失严重。在引才、留才等方面的激励机制还不完善,不能更好地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加之工作条件相对较为艰苦,新招录的人员把自身岗位当作跳板,一旦有更好的岗位,就解除合同,造成高、专、精人才外流严重。
  改进建议:一是充分结合农时季节,通过集中办班、现场指导、实践观摩、空中课堂以及电视、电台、微信、科普宣传、现场会等形式进行农牧民科技培训,全面提高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二是多渠道提供农技人员走出去观摩学习的机会,进行充电学习,开阔眼界。三是加大激励机制,把高、专、精人才留到本县农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七、2023年磴口县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是中央安排财政资金对自治区范围内养殖荷斯坦等用于挤奶、存栏规模在100—3000头的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的补贴。项目涉及15家牧场,9787头荷斯坦奶牛,补贴内容为饲料原料和疫病防控物资。项目总投资796.26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89.5万元,自筹406.707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2023年磴口县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对15家牧场的9787头荷斯坦奶牛进行补贴。实际完成总体任务量的100%。
  (三)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奶业振兴政策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奶业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2、项目资金投入情况。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总投资796.26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89.5万元,自筹406.707万元。
  3、项目资金产出情况。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89.5万元,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由县农牧部门组织实施,项目补贴资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杜绝资金挤占挪用,对于项目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申请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①饲料原料:购买1799吨,实施完成1799吨。
  ②奶牛存栏:9787头,实施完成9787头。
  ③项目实施单位:15家牧场,实施完成15家牧场。
  (2)质量指标
  ①单产:计划奶牛年单产达到10.2吨,实际达到10.2吨。
  ②项目验收:项目全部验收,合格率100%。
  ③防止疫情发生:计划降低1%,实际降低1%。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生鲜乳抽检合格率:计划等于100%,实际等于100%。
  (2)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计划高于92%,实际高于92%。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实施主体满意度:计划达到93%以上,实际满意度达到95%。
  4、自评得分情况。
  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后续工作计划。通过多种渠道将国家、自治区和地方项目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等向社会发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创新形式和内容,积极宣传报道项目成效,总结典型经验,走出一条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新路径。
  2、措施及办法。依托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组建专家技术服务团队,通过培训授课、现场考察、座谈研讨、技术交流等方式,帮助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个性化的生产技术方案,提升生产经营能力与生产效率。
  (六)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作业设计、实施方案,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未偏离绩效目标。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增强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报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方向)项目

中央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地方主管部门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

实施单位

磴口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50.5

50.5

100%

 其中:中央补助

50.5

50.5

1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全市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典型表彰

磴口县林春家庭农场5万元,磴口县三封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8.5万元,磴口县鑫紫润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15万元,磴口县源盛合农业专业合作社12万元,磴口县沙兴农林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小麦

2

100%

 

玉米

3

100%

 

 

 

 

 

质量指标

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单产提升

100%

 

 

 

 

 

 

 

 

 

时效指标

2023年12月

100%

100%

 

 

 

 

 

 

 

 

 

成本指标

高产高效

100%

100%

 

 

 

 

 

 

 

 

 

……

 

 

 

 

经济效益

指标

单产提升奖励

50.5万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开展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100%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科学精准种植管理

100%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100%

100%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95%

100%

 

 

 

 

 

 

 

 

 

……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填报,盟市农牧局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盟市农牧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盟市农牧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完成值。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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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2023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4-06-20 10:06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度磴口县中央转移支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下达资金共计3805.8万元,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按照各部门职能目标任务全部分解到位。
  二、绩效情况分析
  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3年下达至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中央转移支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3805.8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期,已支付执行资金1484万元,执行率38.99 %。
  三、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方向)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方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3〕1462号)文件,下达2023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方向)资金50.5万元,用于支持开展粮油规模种植主体(重点支持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二)绩效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方向)资金50.5万元已全部拨付。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用于2023年全市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典型表彰,共计50.5万元。具体如下:磴口县林春家庭农场5万元,磴口县三封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8.5万元,磴口县鑫紫润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15万元,磴口县源盛合农业专业合作社12万元,磴口县沙兴农林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全面提升磴口县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能力,小麦、玉米单产能力得到提升,经市、县两级择优选择联合测产评比,按照全市表彰方案,对小麦、玉米种植主体分三档奖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一档奖励15万元,第二档奖励12万元,第三档奖励10万元;家庭农牧场(种植大户)第一档奖励10万元,第二档奖励8万元,第三档奖励6万元。其中:磴口县林春家庭农场小麦获得第二档奖励,磴口县三封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小麦获得第三档奖励;磴口县鑫紫润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玉米社会化服务主体获得第一档奖励,磴口县源盛合农业专业合作社玉米获得第二档奖励,磴口县沙兴农林农民专业合作社玉米获得第三档奖励。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表现突出典型给予表彰奖励,经市、县两级择优选择联合测产评比,磴口县5家主体获得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奖励,分别是:磴口县林春家庭农场(小麦)5万元,磴口县三封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小麦)8.5万元,磴口县鑫紫润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玉米)15万元,磴口县源盛合农业专业合作社(玉米)12万元,磴口县沙兴农林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元。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已按程序开展工作。
  四、磴口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按照《巴彦淖尔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巴农牧局发〔2023〕245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发〔2023〕770号)文件要求,下达磴口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14万亩,项目资金1008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资金投入情况:磴口县2023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共计1008万元。承担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为11家,共拨付资金1008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农牧业的副县长任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管理等工作。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市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磴口县实际,制定《磴口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支持内容、补助对象方式、实施规模、实施地点、项目实施程序、保障措施等内容。三是制定遴选办法。建立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就近服务、优质服务的原则,择优选择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运营管理规范的服务组织。四是确定服务组织。根据服务组织机具规模、服务能力、服务价格、信用程度等,由苏木镇、农垦公司推荐了33家服务组织,经县农牧业经营服务中心核实遴选向市级上报15家服务组织,由市级实地核验审核通过承担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为11家。五是社会化服务组织公示。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广泛向社会公布。六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座谈会、培训会。七是认真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制定《磴口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方案》。服务组织作业完成后,由验收小组通过随机抽查、走访农户的方法对服务组织上报的服务面积、作业质量、农户满意度等进行随机抽查,每个服务组织抽取不少于10-20户,共抽查农户293户,其中电话核实41户,并形成验收报告。对农户满意度低的服务组织,第二年将不作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大户遴选对象,不享受财政补助。
  (四)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磴口县实际,确定在全县范围内围绕小麦和玉米种植生产机械化作业的耕、种、防、收等重要环节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并将耕种面积380亩以下的农户确定为小农户。磴口县2023年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共11家,主要服务于小麦和玉米种植,服务农户5446户,服务面积14.02万亩(小农户5422户,11.33万亩),其中:小麦8.01万亩;玉米6.01万亩。圆满完成任务,资金拨付率达到100%。
  (五)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整合资源,节本增效。专业合作社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牧场需要大量饲草料的优势,形成“牧场+合作社+农户”的规模化种植生产服务模式,带动周边农户进行玉米、苜蓿等作物从种到收全程化服务,并向产后延伸,收割、拉运、交售全部由合作社完成,小麦玉米秸秆打捆交售牧场,既解决了秸秆焚烧的难题又增加了农牧民收入,亩节约机械化成本30-50元,合计亩节本增效80-100元以上,带动农牧户增收致富。
  2、社会效益
  项目紧紧围绕重点支持粮食生产。磴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面积由2022年445户8.26万亩,增加到2023年的5446户14.02万亩,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数由2022年的6个增加到11个。项目向服务于小麦、玉米等粮食生产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倾斜。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化服务从农业生产单个环节向全程生产服务转变,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仅解决种地农户老龄化、小地块问题,而且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3、生态效益
  应用小麦、玉米绿色科学防控,提升了农业生产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减少了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减轻了农药化肥对环境的污染,残膜回收、深松翻较以往传统种植提高了耕地质量,减少环境污染,而且有利于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推动农业绿色增产和可持续发展。
  4、下一步改进措施
  指导合作社之间加强联合,资源共享,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加快土地细碎化整改,提高农田整治水平,为机械化作业提供条件。
  五、磴口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1、转移支付概况
  包括政策背景、资金情况等。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和《2023年巴彦淖尔市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及《2023年磴口县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牧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2023年,分配至磴口县项目资金56万元,已到位资金36万元(指到位旗县级农牧局),已拨付资金36万元(指拨付至实施主体)。
  2、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共培育高素质农牧民142人,集中培训142人,其中:42人为经营管理型、100人为专业生产型,到陕西杨凌现场教学139人,跟踪指导19人,检测率19%;聚焦大豆玉米提单产、机械化生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专业农机手培训、重点区域产业带头人培育、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等专项行动的同时依托农高区实践平台载体开展实践教学培训。共举办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班3次,培训150人。开展大豆、玉米专题培训4次,共培训580人次。
  (二)综合评价结论:2023年已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绩效自评分数为98分。
  (三)绩效情况分析
  1、资金情况分析。(分析资金投入及执行情况)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56万元,用于培育高素质农牧民142人,举办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班3次,培训150人。开展大豆、玉米专题培训4次,共培训580人次。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分析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支出责任履行、政策目标实现等情况)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争取中央补助资金56万元,资金已全部到县财政局,现已支付36万元,其余资金正在申请,培训期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牧民培育期间全过程各环节开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细化支出范围,确保了专款专用。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已完成,包括:1.培育高素质农牧民142人,集中培训142人,其中:42人为经营管理型、100人为专业生产型,到陕西杨凌现场教学139人,跟踪指导19人,检测率19%;2.聚焦大豆玉米提单产、机械化生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专业农机手培训、重点区域产业带头人培育、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等专项行动的同时依托农高区实践平台载体开展实践教学培训。共举办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班3次,培训150人。开展大豆、玉米专题培训4次,共培训580人次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农牧民的种养技能,同时开阔了眼界,解放了思路,进而提升了产业发展和效益,提高了农民来自相关产业的收入,带动周边农民共同致富。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不仅为提高农民的实用技术,更为重要的是转变农牧民的观念,提升了人的素质,提高了社会责任感,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转变了农牧民的思想,增强了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建立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我国是农业大国,国家要强,农业必须强,而今,已经不是单纯追求的数量的时代,我们对农牧民的培训,是要其从思想观念上进行转变,真正提高农民素质,我们的工作是点亮一盏灯,通过示范主体和高素质农民的带动照亮一大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持续实施,将对我县广大农村整体面貌的转变产生深远的影响,为巩固小康,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人才、产业基础。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仍为线上评价,学员可以通过云上智农APP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课程设置、教师授课和实训基地进行实时评价,学员在线上对该项目的实施予以肯定,100%的学员参与评价,好评率达到100%。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农牧民思想不解放,对农业产业发展前景,转型跨越发展意识不强,视野不开阔,缺乏创新精神,劳动力转移就业、产业结构调整或生产方式转变缓慢。二是个别苏木镇、农场地域辽阔、农牧民居住分散、集中培训难度大,培训成本高,加之培训资金短缺,影响了培训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三是个别专业技术人员理论水平高,但实践操作能力弱,授课内容不能和生产实际、农牧民培训需求相结合,培训师资的专业技术服务没有得到有效、合理的发挥。四是部分农牧民对参加培训存在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有参加培训耽误干活挣钱的想法,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
  2、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农牧民培训宣传力度,提高知晓度。
  二是继续强化跟踪服务指导工作。
  六、磴口县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补助项目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关于做好巴彦淖尔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不断增强农业科技服务特色现代农业产业的能力与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2023年,分配至磴口县项目资金62万元,补助项目资金62万元,已到位资金0万元(指到位旗县级农牧局),到位率0%,已拨付资金0万元(指拨付至实施主体),拨付率0%,已退回国库0万元。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项目完成情况,包括:建设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4个,遴选技术指导员67人,确定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268个,聘3名特聘农技人员,主推技术20项,举办旗县级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组织推选20名农技人员参加福州能力提升培训班(其中10名农技人员为市级能力提升培训,10名农技人员为县级能力提升培训)。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8.25%,农牧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97.56%,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98.74%。
  (三)综合评价结论
  已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绩效自评分数为98.2。
  (四)绩效情况分析
  1、资金情况分析。(分析资金投入及执行情况)
  建设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4个,遴选技术指导员67人,确定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268个,聘3名特聘农技人员,主推技术20项。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分析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支出责任履行、政策目标实现等情况)
  2023年,分配至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项目资金62万元,已到位资金0万元(指到位旗县级农牧局或承担项目二级单位),到位率0%,已支付资金0万元(指支付至实施主体),支付率0%。
  3、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项目完成情况,包括:建设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4个,遴选技术指导员67人,确定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268个,聘3名特聘农技人员,主推技术20项,举办旗县级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组织推选20名农技人员参加福州能力提升培训班(其中10名农技人员为市级能力提升培训,10名农技人员为县级能力提升培训)。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8.25%,农牧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97.56%,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98.74%。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通过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农牧民的种养技能,同时开阔了眼界,解放了思路,进而提升了产业发展和效益,提高了农民来自相关产业的收入,带动周边农民共同致富。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通过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不仅为提高农民的实用技术,更为重要的是转变农牧民的观念,提升了人的素质,提高了社会责任感,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通过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转变了农牧民的思想,增强了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建立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我国是农业大国,国家要强,农业必须强,而今,已经不是单纯追求的数量的时代,我们对农牧民的培训,是要其从思想观念上进行转变,真正提高农民素质,我们的工作是点亮一盏灯,通过示范主体和高素质农民的带动照亮一大片,这两个项目的持续实施,将对我县广大农村整体面貌的转变产生深远的影响,为巩固小康,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人才、产业基础。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进行了满意度调查,示范主体对项目的开展实施非常满意,给予高度评价。
  (五)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 一是群众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对科技重要性认识不足。农牧民文化程度相对全国农牧民偏低,加之农牧民群众获得信息技术的渠道单一,普遍存在对科技在产业生产中的重要贡献认识不足。同时,我县属于传统的半农半牧地区在生产生活中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种植养殖模式,且基本能自给自足,不愿接受高新技术。二是专业技术人员获得新知识渠道少,能力水平有限。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更新知识培训体制机制不完善。到上级农业学院、农业技术研究院等部门学习深造的机会少,听取专家教授解、专业人员指导和亲自操作的机会更少。部分农技推广人员自身缺乏钻研业务知识的干劲,存在吃“老本”现象或是遇到问题临时上网搜,了解掌握的技术信息具有片面性,不利于指导实践。三是激励保障机制不完善,专业技术人才流失严重。在引才、留才等方面的激励机制还不完善,不能更好地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加之工作条件相对较为艰苦,新招录的人员把自身岗位当作跳板,一旦有更好的岗位,就解除合同,造成高、专、精人才外流严重。
  改进建议:一是充分结合农时季节,通过集中办班、现场指导、实践观摩、空中课堂以及电视、电台、微信、科普宣传、现场会等形式进行农牧民科技培训,全面提高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二是多渠道提供农技人员走出去观摩学习的机会,进行充电学习,开阔眼界。三是加大激励机制,把高、专、精人才留到本县农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七、2023年磴口县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是中央安排财政资金对自治区范围内养殖荷斯坦等用于挤奶、存栏规模在100—3000头的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的补贴。项目涉及15家牧场,9787头荷斯坦奶牛,补贴内容为饲料原料和疫病防控物资。项目总投资796.26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89.5万元,自筹406.707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2023年磴口县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对15家牧场的9787头荷斯坦奶牛进行补贴。实际完成总体任务量的100%。
  (三)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奶业振兴政策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奶业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2、项目资金投入情况。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总投资796.26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89.5万元,自筹406.707万元。
  3、项目资金产出情况。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89.5万元,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由县农牧部门组织实施,项目补贴资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杜绝资金挤占挪用,对于项目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申请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①饲料原料:购买1799吨,实施完成1799吨。
  ②奶牛存栏:9787头,实施完成9787头。
  ③项目实施单位:15家牧场,实施完成15家牧场。
  (2)质量指标
  ①单产:计划奶牛年单产达到10.2吨,实际达到10.2吨。
  ②项目验收:项目全部验收,合格率100%。
  ③防止疫情发生:计划降低1%,实际降低1%。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生鲜乳抽检合格率:计划等于100%,实际等于100%。
  (2)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计划高于92%,实际高于92%。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实施主体满意度:计划达到93%以上,实际满意度达到95%。
  4、自评得分情况。
  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后续工作计划。通过多种渠道将国家、自治区和地方项目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等向社会发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创新形式和内容,积极宣传报道项目成效,总结典型经验,走出一条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新路径。
  2、措施及办法。依托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组建专家技术服务团队,通过培训授课、现场考察、座谈研讨、技术交流等方式,帮助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个性化的生产技术方案,提升生产经营能力与生产效率。
  (六)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作业设计、实施方案,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未偏离绩效目标。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增强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报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方向)项目

中央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地方主管部门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

实施单位

磴口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50.5

50.5

100%

 其中:中央补助

50.5

50.5

1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全市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典型表彰

磴口县林春家庭农场5万元,磴口县三封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8.5万元,磴口县鑫紫润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15万元,磴口县源盛合农业专业合作社12万元,磴口县沙兴农林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小麦

2

100%

 

玉米

3

100%

 

 

 

 

 

质量指标

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单产提升

100%

 

 

 

 

 

 

 

 

 

时效指标

2023年12月

100%

100%

 

 

 

 

 

 

 

 

 

成本指标

高产高效

100%

100%

 

 

 

 

 

 

 

 

 

……

 

 

 

 

经济效益

指标

单产提升奖励

50.5万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开展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100%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科学精准种植管理

100%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100%

100%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95%

100%

 

 

 

 

 

 

 

 

 

……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填报,盟市农牧局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盟市农牧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盟市农牧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完成值。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6月17日 
 

磴口县2023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6-20 来源: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 编辑: 杨娇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度磴口县中央转移支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下达资金共计3805.8万元,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按照各部门职能目标任务全部分解到位。
  二、绩效情况分析
  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3年下达至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中央转移支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3805.8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期,已支付执行资金1484万元,执行率38.99 %。
  三、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方向)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方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3〕1462号)文件,下达2023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方向)资金50.5万元,用于支持开展粮油规模种植主体(重点支持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二)绩效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方向)资金50.5万元已全部拨付。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用于2023年全市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典型表彰,共计50.5万元。具体如下:磴口县林春家庭农场5万元,磴口县三封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8.5万元,磴口县鑫紫润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15万元,磴口县源盛合农业专业合作社12万元,磴口县沙兴农林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全面提升磴口县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能力,小麦、玉米单产能力得到提升,经市、县两级择优选择联合测产评比,按照全市表彰方案,对小麦、玉米种植主体分三档奖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一档奖励15万元,第二档奖励12万元,第三档奖励10万元;家庭农牧场(种植大户)第一档奖励10万元,第二档奖励8万元,第三档奖励6万元。其中:磴口县林春家庭农场小麦获得第二档奖励,磴口县三封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小麦获得第三档奖励;磴口县鑫紫润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玉米社会化服务主体获得第一档奖励,磴口县源盛合农业专业合作社玉米获得第二档奖励,磴口县沙兴农林农民专业合作社玉米获得第三档奖励。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表现突出典型给予表彰奖励,经市、县两级择优选择联合测产评比,磴口县5家主体获得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奖励,分别是:磴口县林春家庭农场(小麦)5万元,磴口县三封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小麦)8.5万元,磴口县鑫紫润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玉米)15万元,磴口县源盛合农业专业合作社(玉米)12万元,磴口县沙兴农林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元。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已按程序开展工作。
  四、磴口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按照《巴彦淖尔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巴农牧局发〔2023〕245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发〔2023〕770号)文件要求,下达磴口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14万亩,项目资金1008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资金投入情况:磴口县2023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共计1008万元。承担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为11家,共拨付资金1008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农牧业的副县长任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管理等工作。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市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磴口县实际,制定《磴口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支持内容、补助对象方式、实施规模、实施地点、项目实施程序、保障措施等内容。三是制定遴选办法。建立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就近服务、优质服务的原则,择优选择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运营管理规范的服务组织。四是确定服务组织。根据服务组织机具规模、服务能力、服务价格、信用程度等,由苏木镇、农垦公司推荐了33家服务组织,经县农牧业经营服务中心核实遴选向市级上报15家服务组织,由市级实地核验审核通过承担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为11家。五是社会化服务组织公示。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广泛向社会公布。六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座谈会、培训会。七是认真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制定《磴口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方案》。服务组织作业完成后,由验收小组通过随机抽查、走访农户的方法对服务组织上报的服务面积、作业质量、农户满意度等进行随机抽查,每个服务组织抽取不少于10-20户,共抽查农户293户,其中电话核实41户,并形成验收报告。对农户满意度低的服务组织,第二年将不作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大户遴选对象,不享受财政补助。
  (四)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磴口县实际,确定在全县范围内围绕小麦和玉米种植生产机械化作业的耕、种、防、收等重要环节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并将耕种面积380亩以下的农户确定为小农户。磴口县2023年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共11家,主要服务于小麦和玉米种植,服务农户5446户,服务面积14.02万亩(小农户5422户,11.33万亩),其中:小麦8.01万亩;玉米6.01万亩。圆满完成任务,资金拨付率达到100%。
  (五)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整合资源,节本增效。专业合作社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牧场需要大量饲草料的优势,形成“牧场+合作社+农户”的规模化种植生产服务模式,带动周边农户进行玉米、苜蓿等作物从种到收全程化服务,并向产后延伸,收割、拉运、交售全部由合作社完成,小麦玉米秸秆打捆交售牧场,既解决了秸秆焚烧的难题又增加了农牧民收入,亩节约机械化成本30-50元,合计亩节本增效80-100元以上,带动农牧户增收致富。
  2、社会效益
  项目紧紧围绕重点支持粮食生产。磴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面积由2022年445户8.26万亩,增加到2023年的5446户14.02万亩,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数由2022年的6个增加到11个。项目向服务于小麦、玉米等粮食生产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倾斜。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化服务从农业生产单个环节向全程生产服务转变,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仅解决种地农户老龄化、小地块问题,而且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3、生态效益
  应用小麦、玉米绿色科学防控,提升了农业生产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减少了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减轻了农药化肥对环境的污染,残膜回收、深松翻较以往传统种植提高了耕地质量,减少环境污染,而且有利于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推动农业绿色增产和可持续发展。
  4、下一步改进措施
  指导合作社之间加强联合,资源共享,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加快土地细碎化整改,提高农田整治水平,为机械化作业提供条件。
  五、磴口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1、转移支付概况
  包括政策背景、资金情况等。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和《2023年巴彦淖尔市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及《2023年磴口县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牧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2023年,分配至磴口县项目资金56万元,已到位资金36万元(指到位旗县级农牧局),已拨付资金36万元(指拨付至实施主体)。
  2、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共培育高素质农牧民142人,集中培训142人,其中:42人为经营管理型、100人为专业生产型,到陕西杨凌现场教学139人,跟踪指导19人,检测率19%;聚焦大豆玉米提单产、机械化生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专业农机手培训、重点区域产业带头人培育、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等专项行动的同时依托农高区实践平台载体开展实践教学培训。共举办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班3次,培训150人。开展大豆、玉米专题培训4次,共培训580人次。
  (二)综合评价结论:2023年已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绩效自评分数为98分。
  (三)绩效情况分析
  1、资金情况分析。(分析资金投入及执行情况)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56万元,用于培育高素质农牧民142人,举办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班3次,培训150人。开展大豆、玉米专题培训4次,共培训580人次。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分析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支出责任履行、政策目标实现等情况)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争取中央补助资金56万元,资金已全部到县财政局,现已支付36万元,其余资金正在申请,培训期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牧民培育期间全过程各环节开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细化支出范围,确保了专款专用。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已完成,包括:1.培育高素质农牧民142人,集中培训142人,其中:42人为经营管理型、100人为专业生产型,到陕西杨凌现场教学139人,跟踪指导19人,检测率19%;2.聚焦大豆玉米提单产、机械化生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专业农机手培训、重点区域产业带头人培育、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等专项行动的同时依托农高区实践平台载体开展实践教学培训。共举办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班3次,培训150人。开展大豆、玉米专题培训4次,共培训580人次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农牧民的种养技能,同时开阔了眼界,解放了思路,进而提升了产业发展和效益,提高了农民来自相关产业的收入,带动周边农民共同致富。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不仅为提高农民的实用技术,更为重要的是转变农牧民的观念,提升了人的素质,提高了社会责任感,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转变了农牧民的思想,增强了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建立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我国是农业大国,国家要强,农业必须强,而今,已经不是单纯追求的数量的时代,我们对农牧民的培训,是要其从思想观念上进行转变,真正提高农民素质,我们的工作是点亮一盏灯,通过示范主体和高素质农民的带动照亮一大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持续实施,将对我县广大农村整体面貌的转变产生深远的影响,为巩固小康,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人才、产业基础。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仍为线上评价,学员可以通过云上智农APP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课程设置、教师授课和实训基地进行实时评价,学员在线上对该项目的实施予以肯定,100%的学员参与评价,好评率达到100%。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农牧民思想不解放,对农业产业发展前景,转型跨越发展意识不强,视野不开阔,缺乏创新精神,劳动力转移就业、产业结构调整或生产方式转变缓慢。二是个别苏木镇、农场地域辽阔、农牧民居住分散、集中培训难度大,培训成本高,加之培训资金短缺,影响了培训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三是个别专业技术人员理论水平高,但实践操作能力弱,授课内容不能和生产实际、农牧民培训需求相结合,培训师资的专业技术服务没有得到有效、合理的发挥。四是部分农牧民对参加培训存在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有参加培训耽误干活挣钱的想法,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
  2、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农牧民培训宣传力度,提高知晓度。
  二是继续强化跟踪服务指导工作。
  六、磴口县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补助项目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关于做好巴彦淖尔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不断增强农业科技服务特色现代农业产业的能力与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2023年,分配至磴口县项目资金62万元,补助项目资金62万元,已到位资金0万元(指到位旗县级农牧局),到位率0%,已拨付资金0万元(指拨付至实施主体),拨付率0%,已退回国库0万元。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项目完成情况,包括:建设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4个,遴选技术指导员67人,确定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268个,聘3名特聘农技人员,主推技术20项,举办旗县级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组织推选20名农技人员参加福州能力提升培训班(其中10名农技人员为市级能力提升培训,10名农技人员为县级能力提升培训)。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8.25%,农牧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97.56%,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98.74%。
  (三)综合评价结论
  已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绩效自评分数为98.2。
  (四)绩效情况分析
  1、资金情况分析。(分析资金投入及执行情况)
  建设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4个,遴选技术指导员67人,确定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268个,聘3名特聘农技人员,主推技术20项。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分析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支出责任履行、政策目标实现等情况)
  2023年,分配至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项目资金62万元,已到位资金0万元(指到位旗县级农牧局或承担项目二级单位),到位率0%,已支付资金0万元(指支付至实施主体),支付率0%。
  3、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项目完成情况,包括:建设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4个,遴选技术指导员67人,确定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268个,聘3名特聘农技人员,主推技术20项,举办旗县级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组织推选20名农技人员参加福州能力提升培训班(其中10名农技人员为市级能力提升培训,10名农技人员为县级能力提升培训)。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8.25%,农牧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97.56%,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98.74%。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通过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农牧民的种养技能,同时开阔了眼界,解放了思路,进而提升了产业发展和效益,提高了农民来自相关产业的收入,带动周边农民共同致富。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通过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不仅为提高农民的实用技术,更为重要的是转变农牧民的观念,提升了人的素质,提高了社会责任感,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通过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转变了农牧民的思想,增强了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建立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我国是农业大国,国家要强,农业必须强,而今,已经不是单纯追求的数量的时代,我们对农牧民的培训,是要其从思想观念上进行转变,真正提高农民素质,我们的工作是点亮一盏灯,通过示范主体和高素质农民的带动照亮一大片,这两个项目的持续实施,将对我县广大农村整体面貌的转变产生深远的影响,为巩固小康,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人才、产业基础。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进行了满意度调查,示范主体对项目的开展实施非常满意,给予高度评价。
  (五)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 一是群众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对科技重要性认识不足。农牧民文化程度相对全国农牧民偏低,加之农牧民群众获得信息技术的渠道单一,普遍存在对科技在产业生产中的重要贡献认识不足。同时,我县属于传统的半农半牧地区在生产生活中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种植养殖模式,且基本能自给自足,不愿接受高新技术。二是专业技术人员获得新知识渠道少,能力水平有限。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更新知识培训体制机制不完善。到上级农业学院、农业技术研究院等部门学习深造的机会少,听取专家教授解、专业人员指导和亲自操作的机会更少。部分农技推广人员自身缺乏钻研业务知识的干劲,存在吃“老本”现象或是遇到问题临时上网搜,了解掌握的技术信息具有片面性,不利于指导实践。三是激励保障机制不完善,专业技术人才流失严重。在引才、留才等方面的激励机制还不完善,不能更好地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加之工作条件相对较为艰苦,新招录的人员把自身岗位当作跳板,一旦有更好的岗位,就解除合同,造成高、专、精人才外流严重。
  改进建议:一是充分结合农时季节,通过集中办班、现场指导、实践观摩、空中课堂以及电视、电台、微信、科普宣传、现场会等形式进行农牧民科技培训,全面提高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二是多渠道提供农技人员走出去观摩学习的机会,进行充电学习,开阔眼界。三是加大激励机制,把高、专、精人才留到本县农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七、2023年磴口县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是中央安排财政资金对自治区范围内养殖荷斯坦等用于挤奶、存栏规模在100—3000头的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的补贴。项目涉及15家牧场,9787头荷斯坦奶牛,补贴内容为饲料原料和疫病防控物资。项目总投资796.26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89.5万元,自筹406.707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2023年磴口县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对15家牧场的9787头荷斯坦奶牛进行补贴。实际完成总体任务量的100%。
  (三)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奶业振兴政策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奶业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2、项目资金投入情况。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总投资796.26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89.5万元,自筹406.707万元。
  3、项目资金产出情况。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89.5万元,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由县农牧部门组织实施,项目补贴资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杜绝资金挤占挪用,对于项目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申请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①饲料原料:购买1799吨,实施完成1799吨。
  ②奶牛存栏:9787头,实施完成9787头。
  ③项目实施单位:15家牧场,实施完成15家牧场。
  (2)质量指标
  ①单产:计划奶牛年单产达到10.2吨,实际达到10.2吨。
  ②项目验收:项目全部验收,合格率100%。
  ③防止疫情发生:计划降低1%,实际降低1%。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生鲜乳抽检合格率:计划等于100%,实际等于100%。
  (2)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计划高于92%,实际高于92%。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实施主体满意度:计划达到93%以上,实际满意度达到95%。
  4、自评得分情况。
  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后续工作计划。通过多种渠道将国家、自治区和地方项目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等向社会发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创新形式和内容,积极宣传报道项目成效,总结典型经验,走出一条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新路径。
  2、措施及办法。依托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组建专家技术服务团队,通过培训授课、现场考察、座谈研讨、技术交流等方式,帮助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个性化的生产技术方案,提升生产经营能力与生产效率。
  (六)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作业设计、实施方案,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未偏离绩效目标。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增强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报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方向)项目

中央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地方主管部门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

实施单位

磴口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50.5

50.5

100%

 其中:中央补助

50.5

50.5

1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全市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典型表彰

磴口县林春家庭农场5万元,磴口县三封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8.5万元,磴口县鑫紫润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15万元,磴口县源盛合农业专业合作社12万元,磴口县沙兴农林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小麦

2

100%

 

玉米

3

100%

 

 

 

 

 

质量指标

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单产提升

100%

 

 

 

 

 

 

 

 

 

时效指标

2023年12月

100%

100%

 

 

 

 

 

 

 

 

 

成本指标

高产高效

100%

100%

 

 

 

 

 

 

 

 

 

……

 

 

 

 

经济效益

指标

单产提升奖励

50.5万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开展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100%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科学精准种植管理

100%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100%

100%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95%

100%

 

 

 

 

 

 

 

 

 

……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填报,盟市农牧局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盟市农牧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盟市农牧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完成值。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6月17日 
 
 
 
主办: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磴口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ICP备13001742号  蒙公网安备150822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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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2023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4-06-20 10:06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度磴口县中央转移支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下达资金共计3805.8万元,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按照各部门职能目标任务全部分解到位。
  二、绩效情况分析
  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3年下达至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中央转移支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3805.8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期,已支付执行资金1484万元,执行率38.99 %。
  三、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方向)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方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3〕1462号)文件,下达2023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方向)资金50.5万元,用于支持开展粮油规模种植主体(重点支持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二)绩效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方向)资金50.5万元已全部拨付。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用于2023年全市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典型表彰,共计50.5万元。具体如下:磴口县林春家庭农场5万元,磴口县三封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8.5万元,磴口县鑫紫润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15万元,磴口县源盛合农业专业合作社12万元,磴口县沙兴农林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全面提升磴口县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能力,小麦、玉米单产能力得到提升,经市、县两级择优选择联合测产评比,按照全市表彰方案,对小麦、玉米种植主体分三档奖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一档奖励15万元,第二档奖励12万元,第三档奖励10万元;家庭农牧场(种植大户)第一档奖励10万元,第二档奖励8万元,第三档奖励6万元。其中:磴口县林春家庭农场小麦获得第二档奖励,磴口县三封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小麦获得第三档奖励;磴口县鑫紫润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玉米社会化服务主体获得第一档奖励,磴口县源盛合农业专业合作社玉米获得第二档奖励,磴口县沙兴农林农民专业合作社玉米获得第三档奖励。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表现突出典型给予表彰奖励,经市、县两级择优选择联合测产评比,磴口县5家主体获得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奖励,分别是:磴口县林春家庭农场(小麦)5万元,磴口县三封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小麦)8.5万元,磴口县鑫紫润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玉米)15万元,磴口县源盛合农业专业合作社(玉米)12万元,磴口县沙兴农林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元。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已按程序开展工作。
  四、磴口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按照《巴彦淖尔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巴农牧局发〔2023〕245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发〔2023〕770号)文件要求,下达磴口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14万亩,项目资金1008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资金投入情况:磴口县2023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共计1008万元。承担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为11家,共拨付资金1008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农牧业的副县长任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管理等工作。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市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磴口县实际,制定《磴口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支持内容、补助对象方式、实施规模、实施地点、项目实施程序、保障措施等内容。三是制定遴选办法。建立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就近服务、优质服务的原则,择优选择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运营管理规范的服务组织。四是确定服务组织。根据服务组织机具规模、服务能力、服务价格、信用程度等,由苏木镇、农垦公司推荐了33家服务组织,经县农牧业经营服务中心核实遴选向市级上报15家服务组织,由市级实地核验审核通过承担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为11家。五是社会化服务组织公示。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广泛向社会公布。六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座谈会、培训会。七是认真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制定《磴口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方案》。服务组织作业完成后,由验收小组通过随机抽查、走访农户的方法对服务组织上报的服务面积、作业质量、农户满意度等进行随机抽查,每个服务组织抽取不少于10-20户,共抽查农户293户,其中电话核实41户,并形成验收报告。对农户满意度低的服务组织,第二年将不作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大户遴选对象,不享受财政补助。
  (四)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磴口县实际,确定在全县范围内围绕小麦和玉米种植生产机械化作业的耕、种、防、收等重要环节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并将耕种面积380亩以下的农户确定为小农户。磴口县2023年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共11家,主要服务于小麦和玉米种植,服务农户5446户,服务面积14.02万亩(小农户5422户,11.33万亩),其中:小麦8.01万亩;玉米6.01万亩。圆满完成任务,资金拨付率达到100%。
  (五)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整合资源,节本增效。专业合作社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牧场需要大量饲草料的优势,形成“牧场+合作社+农户”的规模化种植生产服务模式,带动周边农户进行玉米、苜蓿等作物从种到收全程化服务,并向产后延伸,收割、拉运、交售全部由合作社完成,小麦玉米秸秆打捆交售牧场,既解决了秸秆焚烧的难题又增加了农牧民收入,亩节约机械化成本30-50元,合计亩节本增效80-100元以上,带动农牧户增收致富。
  2、社会效益
  项目紧紧围绕重点支持粮食生产。磴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面积由2022年445户8.26万亩,增加到2023年的5446户14.02万亩,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数由2022年的6个增加到11个。项目向服务于小麦、玉米等粮食生产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倾斜。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化服务从农业生产单个环节向全程生产服务转变,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仅解决种地农户老龄化、小地块问题,而且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3、生态效益
  应用小麦、玉米绿色科学防控,提升了农业生产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减少了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减轻了农药化肥对环境的污染,残膜回收、深松翻较以往传统种植提高了耕地质量,减少环境污染,而且有利于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推动农业绿色增产和可持续发展。
  4、下一步改进措施
  指导合作社之间加强联合,资源共享,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加快土地细碎化整改,提高农田整治水平,为机械化作业提供条件。
  五、磴口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1、转移支付概况
  包括政策背景、资金情况等。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和《2023年巴彦淖尔市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及《2023年磴口县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牧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2023年,分配至磴口县项目资金56万元,已到位资金36万元(指到位旗县级农牧局),已拨付资金36万元(指拨付至实施主体)。
  2、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共培育高素质农牧民142人,集中培训142人,其中:42人为经营管理型、100人为专业生产型,到陕西杨凌现场教学139人,跟踪指导19人,检测率19%;聚焦大豆玉米提单产、机械化生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专业农机手培训、重点区域产业带头人培育、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等专项行动的同时依托农高区实践平台载体开展实践教学培训。共举办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班3次,培训150人。开展大豆、玉米专题培训4次,共培训580人次。
  (二)综合评价结论:2023年已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绩效自评分数为98分。
  (三)绩效情况分析
  1、资金情况分析。(分析资金投入及执行情况)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56万元,用于培育高素质农牧民142人,举办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班3次,培训150人。开展大豆、玉米专题培训4次,共培训580人次。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分析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支出责任履行、政策目标实现等情况)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争取中央补助资金56万元,资金已全部到县财政局,现已支付36万元,其余资金正在申请,培训期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牧民培育期间全过程各环节开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细化支出范围,确保了专款专用。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已完成,包括:1.培育高素质农牧民142人,集中培训142人,其中:42人为经营管理型、100人为专业生产型,到陕西杨凌现场教学139人,跟踪指导19人,检测率19%;2.聚焦大豆玉米提单产、机械化生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专业农机手培训、重点区域产业带头人培育、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等专项行动的同时依托农高区实践平台载体开展实践教学培训。共举办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班3次,培训150人。开展大豆、玉米专题培训4次,共培训580人次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农牧民的种养技能,同时开阔了眼界,解放了思路,进而提升了产业发展和效益,提高了农民来自相关产业的收入,带动周边农民共同致富。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不仅为提高农民的实用技术,更为重要的是转变农牧民的观念,提升了人的素质,提高了社会责任感,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转变了农牧民的思想,增强了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建立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我国是农业大国,国家要强,农业必须强,而今,已经不是单纯追求的数量的时代,我们对农牧民的培训,是要其从思想观念上进行转变,真正提高农民素质,我们的工作是点亮一盏灯,通过示范主体和高素质农民的带动照亮一大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持续实施,将对我县广大农村整体面貌的转变产生深远的影响,为巩固小康,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人才、产业基础。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仍为线上评价,学员可以通过云上智农APP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课程设置、教师授课和实训基地进行实时评价,学员在线上对该项目的实施予以肯定,100%的学员参与评价,好评率达到100%。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农牧民思想不解放,对农业产业发展前景,转型跨越发展意识不强,视野不开阔,缺乏创新精神,劳动力转移就业、产业结构调整或生产方式转变缓慢。二是个别苏木镇、农场地域辽阔、农牧民居住分散、集中培训难度大,培训成本高,加之培训资金短缺,影响了培训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三是个别专业技术人员理论水平高,但实践操作能力弱,授课内容不能和生产实际、农牧民培训需求相结合,培训师资的专业技术服务没有得到有效、合理的发挥。四是部分农牧民对参加培训存在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有参加培训耽误干活挣钱的想法,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
  2、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农牧民培训宣传力度,提高知晓度。
  二是继续强化跟踪服务指导工作。
  六、磴口县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补助项目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关于做好巴彦淖尔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不断增强农业科技服务特色现代农业产业的能力与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2023年,分配至磴口县项目资金62万元,补助项目资金62万元,已到位资金0万元(指到位旗县级农牧局),到位率0%,已拨付资金0万元(指拨付至实施主体),拨付率0%,已退回国库0万元。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项目完成情况,包括:建设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4个,遴选技术指导员67人,确定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268个,聘3名特聘农技人员,主推技术20项,举办旗县级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组织推选20名农技人员参加福州能力提升培训班(其中10名农技人员为市级能力提升培训,10名农技人员为县级能力提升培训)。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8.25%,农牧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97.56%,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98.74%。
  (三)综合评价结论
  已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绩效自评分数为98.2。
  (四)绩效情况分析
  1、资金情况分析。(分析资金投入及执行情况)
  建设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4个,遴选技术指导员67人,确定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268个,聘3名特聘农技人员,主推技术20项。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分析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支出责任履行、政策目标实现等情况)
  2023年,分配至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项目资金62万元,已到位资金0万元(指到位旗县级农牧局或承担项目二级单位),到位率0%,已支付资金0万元(指支付至实施主体),支付率0%。
  3、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项目完成情况,包括:建设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4个,遴选技术指导员67人,确定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268个,聘3名特聘农技人员,主推技术20项,举办旗县级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组织推选20名农技人员参加福州能力提升培训班(其中10名农技人员为市级能力提升培训,10名农技人员为县级能力提升培训)。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8.25%,农牧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97.56%,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98.74%。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通过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农牧民的种养技能,同时开阔了眼界,解放了思路,进而提升了产业发展和效益,提高了农民来自相关产业的收入,带动周边农民共同致富。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通过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不仅为提高农民的实用技术,更为重要的是转变农牧民的观念,提升了人的素质,提高了社会责任感,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通过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转变了农牧民的思想,增强了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建立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我国是农业大国,国家要强,农业必须强,而今,已经不是单纯追求的数量的时代,我们对农牧民的培训,是要其从思想观念上进行转变,真正提高农民素质,我们的工作是点亮一盏灯,通过示范主体和高素质农民的带动照亮一大片,这两个项目的持续实施,将对我县广大农村整体面貌的转变产生深远的影响,为巩固小康,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人才、产业基础。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进行了满意度调查,示范主体对项目的开展实施非常满意,给予高度评价。
  (五)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 一是群众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对科技重要性认识不足。农牧民文化程度相对全国农牧民偏低,加之农牧民群众获得信息技术的渠道单一,普遍存在对科技在产业生产中的重要贡献认识不足。同时,我县属于传统的半农半牧地区在生产生活中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种植养殖模式,且基本能自给自足,不愿接受高新技术。二是专业技术人员获得新知识渠道少,能力水平有限。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更新知识培训体制机制不完善。到上级农业学院、农业技术研究院等部门学习深造的机会少,听取专家教授解、专业人员指导和亲自操作的机会更少。部分农技推广人员自身缺乏钻研业务知识的干劲,存在吃“老本”现象或是遇到问题临时上网搜,了解掌握的技术信息具有片面性,不利于指导实践。三是激励保障机制不完善,专业技术人才流失严重。在引才、留才等方面的激励机制还不完善,不能更好地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加之工作条件相对较为艰苦,新招录的人员把自身岗位当作跳板,一旦有更好的岗位,就解除合同,造成高、专、精人才外流严重。
  改进建议:一是充分结合农时季节,通过集中办班、现场指导、实践观摩、空中课堂以及电视、电台、微信、科普宣传、现场会等形式进行农牧民科技培训,全面提高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二是多渠道提供农技人员走出去观摩学习的机会,进行充电学习,开阔眼界。三是加大激励机制,把高、专、精人才留到本县农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七、2023年磴口县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是中央安排财政资金对自治区范围内养殖荷斯坦等用于挤奶、存栏规模在100—3000头的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的补贴。项目涉及15家牧场,9787头荷斯坦奶牛,补贴内容为饲料原料和疫病防控物资。项目总投资796.26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89.5万元,自筹406.707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2023年磴口县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对15家牧场的9787头荷斯坦奶牛进行补贴。实际完成总体任务量的100%。
  (三)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奶业振兴政策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奶业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2、项目资金投入情况。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总投资796.26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89.5万元,自筹406.707万元。
  3、项目资金产出情况。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89.5万元,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由县农牧部门组织实施,项目补贴资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杜绝资金挤占挪用,对于项目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申请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①饲料原料:购买1799吨,实施完成1799吨。
  ②奶牛存栏:9787头,实施完成9787头。
  ③项目实施单位:15家牧场,实施完成15家牧场。
  (2)质量指标
  ①单产:计划奶牛年单产达到10.2吨,实际达到10.2吨。
  ②项目验收:项目全部验收,合格率100%。
  ③防止疫情发生:计划降低1%,实际降低1%。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生鲜乳抽检合格率:计划等于100%,实际等于100%。
  (2)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计划高于92%,实际高于92%。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实施主体满意度:计划达到93%以上,实际满意度达到95%。
  4、自评得分情况。
  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后续工作计划。通过多种渠道将国家、自治区和地方项目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等向社会发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创新形式和内容,积极宣传报道项目成效,总结典型经验,走出一条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新路径。
  2、措施及办法。依托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组建专家技术服务团队,通过培训授课、现场考察、座谈研讨、技术交流等方式,帮助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个性化的生产技术方案,提升生产经营能力与生产效率。
  (六)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作业设计、实施方案,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未偏离绩效目标。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增强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报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方向)项目

中央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地方主管部门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

实施单位

磴口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50.5

50.5

100%

 其中:中央补助

50.5

50.5

1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全市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典型表彰

磴口县林春家庭农场5万元,磴口县三封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8.5万元,磴口县鑫紫润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15万元,磴口县源盛合农业专业合作社12万元,磴口县沙兴农林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小麦

2

100%

 

玉米

3

100%

 

 

 

 

 

质量指标

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单产提升

100%

 

 

 

 

 

 

 

 

 

时效指标

2023年12月

100%

100%

 

 

 

 

 

 

 

 

 

成本指标

高产高效

100%

100%

 

 

 

 

 

 

 

 

 

……

 

 

 

 

经济效益

指标

单产提升奖励

50.5万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开展主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100%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科学精准种植管理

100%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100%

100%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95%

100%

 

 

 

 

 

 

 

 

 

……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填报,盟市农牧局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盟市农牧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盟市农牧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完成值。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