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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民政领域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9-03 信息来源: 磴口县民政局 编辑: 杨娇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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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总体部署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为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严厉打击民政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民政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重点征集民政部门主管、监管领域以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社会组织领域。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非法敛财的;利用社会组织名义强迫交易、实施诈骗的;涉黑涉恶势力渗透、把持、操控社会组织的。

(二)社会救助领域。利用职权或关系违规办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项,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

(三)养老服务领域。养老机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虐待老人的;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涉黑涉恶行为的。

(四)儿童和残疾人福利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强迫残疾儿童、流浪乞讨人员乞讨牟利等涉黑涉恶行为的。

(五)婚姻登记领域。利用虚假身份、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婚姻登记的;涉黑涉恶势力干预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

(六)殡葬服务领域。殡葬服务领域强买强卖、强制消费、垄断经营、乱收费等涉黑涉恶行为;黑恶势力把持殡葬服务、违规经营公墓等行为。

(七)慈善领域。借慈善名义实施诈骗、非法募集资金等涉黑涉恶行为的。

(八)其他涉及民政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478-2601037

2.来信来访地址:磴口县人民北路西100米司法大楼二楼205室

三、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四、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线索,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提倡实名举报,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

(三)举报内容应尽量详细,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基本事实及证据材料等。

特此公告

磴口县民政局

2026年9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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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民政领域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6-09-03 10:04 磴口县民政局

按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总体部署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为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严厉打击民政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民政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重点征集民政部门主管、监管领域以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社会组织领域。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非法敛财的;利用社会组织名义强迫交易、实施诈骗的;涉黑涉恶势力渗透、把持、操控社会组织的。

(二)社会救助领域。利用职权或关系违规办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项,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

(三)养老服务领域。养老机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虐待老人的;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涉黑涉恶行为的。

(四)儿童和残疾人福利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强迫残疾儿童、流浪乞讨人员乞讨牟利等涉黑涉恶行为的。

(五)婚姻登记领域。利用虚假身份、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婚姻登记的;涉黑涉恶势力干预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

(六)殡葬服务领域。殡葬服务领域强买强卖、强制消费、垄断经营、乱收费等涉黑涉恶行为;黑恶势力把持殡葬服务、违规经营公墓等行为。

(七)慈善领域。借慈善名义实施诈骗、非法募集资金等涉黑涉恶行为的。

(八)其他涉及民政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478-2601037

2.来信来访地址:磴口县人民北路西100米司法大楼二楼205室

三、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四、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线索,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提倡实名举报,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

(三)举报内容应尽量详细,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基本事实及证据材料等。

特此公告

磴口县民政局

2026年9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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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9-03 来源: 磴口县民政局 编辑: 杨娇

按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总体部署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为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严厉打击民政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民政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重点征集民政部门主管、监管领域以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社会组织领域。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非法敛财的;利用社会组织名义强迫交易、实施诈骗的;涉黑涉恶势力渗透、把持、操控社会组织的。

(二)社会救助领域。利用职权或关系违规办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项,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

(三)养老服务领域。养老机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虐待老人的;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涉黑涉恶行为的。

(四)儿童和残疾人福利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强迫残疾儿童、流浪乞讨人员乞讨牟利等涉黑涉恶行为的。

(五)婚姻登记领域。利用虚假身份、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婚姻登记的;涉黑涉恶势力干预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

(六)殡葬服务领域。殡葬服务领域强买强卖、强制消费、垄断经营、乱收费等涉黑涉恶行为;黑恶势力把持殡葬服务、违规经营公墓等行为。

(七)慈善领域。借慈善名义实施诈骗、非法募集资金等涉黑涉恶行为的。

(八)其他涉及民政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478-2601037

2.来信来访地址:磴口县人民北路西100米司法大楼二楼205室

三、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四、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线索,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提倡实名举报,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

(三)举报内容应尽量详细,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基本事实及证据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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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线索范围

重点征集民政部门主管、监管领域以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社会组织领域。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非法敛财的;利用社会组织名义强迫交易、实施诈骗的;涉黑涉恶势力渗透、把持、操控社会组织的。

(二)社会救助领域。利用职权或关系违规办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项,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

(三)养老服务领域。养老机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虐待老人的;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涉黑涉恶行为的。

(四)儿童和残疾人福利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强迫残疾儿童、流浪乞讨人员乞讨牟利等涉黑涉恶行为的。

(五)婚姻登记领域。利用虚假身份、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婚姻登记的;涉黑涉恶势力干预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

(六)殡葬服务领域。殡葬服务领域强买强卖、强制消费、垄断经营、乱收费等涉黑涉恶行为;黑恶势力把持殡葬服务、违规经营公墓等行为。

(七)慈善领域。借慈善名义实施诈骗、非法募集资金等涉黑涉恶行为的。

(八)其他涉及民政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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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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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线索,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提倡实名举报,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

(三)举报内容应尽量详细,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基本事实及证据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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