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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 】关于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2026-03-18 03:30:00
尊敬的工商联、经济和资源环境委员会、杜宇、辛剑宇委员: 贵单位和委员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贵单位及委员们对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关注与深入思考!提案中关于金融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策落实和宣传等方面的建议,为我们优化工作提供了宝贵思路。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工作职责,现将工信局针对民营经济发展采取的相关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答复如下:
【政协提案办理 】关于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2026-03-18 03:22:00
尊敬的李君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磴口县辣椒产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县辣椒产业发展的关注与建言!我单位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全县种植辣椒面积3.42万亩,种植的品种主要有:草莓椒亩均产量4000~6000斤(湿品),订单价1元/斤,实际收购价1-1.2元/斤;朝天椒亩均产量1200斤(干品),订单价5元/斤,实际收购价3.5-3.6
【通知公告 】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2026-03-18 11:28:00
权利人张洪涛,身份证号码:152823********051X,不慎将坐落于磴口县永进管区,土地使用权证地号为03-01-10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作废。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纠纷,均由权利人张洪涛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磴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8日
【生态环境 】巴彦淖尔市晟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技改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6-03-18 09:42: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1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
【涉农补贴 】磴口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推荐名单公示
2026-03-17 05:23:00
为做好磴口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规范遴选服务主体,保障服务实效。通过主体自主申报、苏木镇及农场公司公开推荐,按照就近服务、优质服务原则,综合考量机具规模、服务能力、信用状况等条件,择优筛选服务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服务主体。现将2026年各苏木镇、农场公司推荐的35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单公示如下: 磴口县富农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磴口县三农服务中
【通知公告 】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2026-03-17 04:35:00
内蒙古嵘安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小清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2024年度)施工一标段项目,该工程于2024年4月18日开工至2024年10月19日交工验收。现该施工单位申请退还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 经审查,内蒙古嵘安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瞿仓)符合退还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知公告 】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2026-03-17 04:34:00
内蒙古嵘安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磴口县冬青湖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第二标段项目,该工程于2024年4月18日开工至2025年5月31日交工验收。现该施工单位申请退还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 经审查,内蒙古嵘安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瞿仓)符合退还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93号)相
【生态环境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巴彦高勒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公告
2026-03-17 03:37:00
2026年第一季度巴彦高勒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公告
【通知公告 】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2026-03-17 03:24:00
济南山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脱硝系统液氨改尿素EPC工程项目,该工程于2023年12月29日开工至2024年12月31日交工验收。现该施工单位申请退还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 经审查,济南山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张安国)符合退还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93号)相关规定,现对其保证金退还
【义务教育 】公告 | 磴口县学生资助政策
2026-03-17 03:16:00
01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生活补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 自治区对在经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给予资助。 (二)资助标准: 生活补助金额: A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2000元; B类、C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 02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