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磴口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6-04-17 信息来源: 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 李颖慧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目录

一、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二、补贴资金总额、补贴对象及不予补贴情形

三、补贴标准、核算依据与发放方式

四、申报、审核与发放全流程

五、资金管理与监督保障

六、总结

一、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1.1 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严防死守 18 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重大决策部署,筑牢国家粮食安全生命线。

依托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关于印发 < 巴彦淖尔市 2026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 的通知》(巴农牧局发〔2026〕26 号)文件要求,结合磴口县耕地现状、农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政策通过经济激励手段,调动农户保护耕地、培肥地力的积极性,将耕地保护国家战略转化为群众自觉行动。

1.2 总体目标

守牢耕地红线:引导农户主动养护耕地、遏制耕地退化,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保障粮食安全:稳定耕地生产能力,保障口粮绝对安全;

维护农民权益:规范补贴发放流程,确保补贴资金应发尽发、足额直达农户账户。

1.3 实施原则

总体稳定,审慎探索: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结合县域实际优化落地举措;

精准有效,公平效率:统筹耕地生态保护、政策公平性与基层执行效率;

严格执行,杜绝违规:坚持 “不该发的一分不发”,强化多层级审核监管,规范资金使用。

二、补贴资金总额、补贴对象及不予补贴情形

2.1 补贴资金规模

2026 年上级下达磴口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总资金 4491 万元,资金全额到位,保障补贴发放工作有序开展。

2.2 补贴对象

核心发放原则:谁有承包权、谁种粮,补贴谁

基础对象:拥有合法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户、农场职工;

小麦专项对象:在合法耕地上实际种植小麦的散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统一按照《磴口县 2026 年小麦种植补贴实施方案》(磴政办发〔2026〕7 号)执行补贴。

2.3 不予补贴的情形

第一类主体不予补贴

财政在编供养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权属不清土地:集体机动地等无明确承包主体的地块;

违规开垦、用途变更地块:2020 年 “三区三线” 划定后新增违法开垦耕地;已转为养殖场、设施农业、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

第二类耕地不予补贴

耕地质量不达标: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基础耕种条件;

生态退耕地块: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规划范围的耕地;

主观撂荒耕地:农户人为撂荒满 1 年及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

环保违规地块:地膜未按规定回收、被行政处罚且逾期未整改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

三、补贴标准、核算依据与发放方式

3.1 资金发放方式

全部耕地相关补贴统一通过惠农一卡通直达农户个人账户,无中间流转环节,全程透明可追溯。

3.2 常规耕地地力补贴核算规则

核算基数:以各苏木镇、农场最终核定上报的计税耕地面积为准;

单价测算方式:总补贴资金扣除小麦专项补贴资金后,按计税耕地面积占比分摊,核算每亩常规耕地补贴标准。

3.3 小麦种植补贴执行要求

小麦种植补贴标准、申报流程、兑付细则,严格执行《磴口县 2026 年小麦种植补贴实施方案》(磴政办发〔2026〕7 号)文件规定。

四、申报、审核与发放全流程

核心执行原则

自下而上申报、分级审核、两级公示、县级核定、一卡通发放;补贴发放与废旧地膜回收验收结果直接挂钩。

七大实施步骤

农户申报:农户向本村、嘎查如实申报实际耕地种植面积;

村级汇总上报:嘎查村收集、核对农户申报信息,汇总后上报所属苏木镇;

乡镇初审 + 首轮公示:苏木镇完成数据初审,开展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

县级终审:县农牧和科技局复核乡镇上报全部耕地面积,锁定补贴基础数据;

标准核定 + 系统录清册:县级确定统一补贴标准,乡镇录入补贴清册系统;

补贴清册二次公示:各乡镇公示最终补贴发放清册,公示期不少于 7 天;

联合拨付资金:县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审核通过后,一卡通发放补贴。

五、资金管理与监督保障

5.1 资金刚性管理要求

发放时限硬性规定:所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必须在6 月 25 日前足额发放到位;

专款专用管理:补贴资金专项用于耕地地力保护,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截留、挤占、挪用;

严肃追责问责:对骗取、套取、贪污、违规发放补贴资金行为,一经查实,依规追究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

5.2 全方位监督监管机制

两级公示制度:落实面积公示、补贴清册公示双公示,全流程公开透明;

多元社会监督:主动接受群众、媒体、社会各界监督,保障群众监督权;

固定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78-4269801

受理地址:磴口县巴镇司法大楼五楼农牧和科技局 506 室

专人负责受理群众反馈,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

六、总结

耕地保护是农业发展根本生命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落实粮食安全、保障农民收益的核心政策。全县各苏木镇、村嘎查要严格落实全流程审核、公示、资金监管要求,用好补贴政策引导农户养护耕地、提升地力,持续夯实粮食生产根基,以耕地保护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主办: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磴口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ICP备13001742号蒙公网安备 15082202000101号
Email:axxaty@163.com 网站标识码:1508220008 联系电话:0478-4406887
网站地图
“微磴口”公众号  

【文字解读】磴口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6-04-17 来源: 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 李颖慧

目录

一、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二、补贴资金总额、补贴对象及不予补贴情形

三、补贴标准、核算依据与发放方式

四、申报、审核与发放全流程

五、资金管理与监督保障

六、总结

一、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1.1 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严防死守 18 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重大决策部署,筑牢国家粮食安全生命线。

依托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关于印发 < 巴彦淖尔市 2026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 的通知》(巴农牧局发〔2026〕26 号)文件要求,结合磴口县耕地现状、农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政策通过经济激励手段,调动农户保护耕地、培肥地力的积极性,将耕地保护国家战略转化为群众自觉行动。

1.2 总体目标

守牢耕地红线:引导农户主动养护耕地、遏制耕地退化,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保障粮食安全:稳定耕地生产能力,保障口粮绝对安全;

维护农民权益:规范补贴发放流程,确保补贴资金应发尽发、足额直达农户账户。

1.3 实施原则

总体稳定,审慎探索: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结合县域实际优化落地举措;

精准有效,公平效率:统筹耕地生态保护、政策公平性与基层执行效率;

严格执行,杜绝违规:坚持 “不该发的一分不发”,强化多层级审核监管,规范资金使用。

二、补贴资金总额、补贴对象及不予补贴情形

2.1 补贴资金规模

2026 年上级下达磴口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总资金 4491 万元,资金全额到位,保障补贴发放工作有序开展。

2.2 补贴对象

核心发放原则:谁有承包权、谁种粮,补贴谁

基础对象:拥有合法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户、农场职工;

小麦专项对象:在合法耕地上实际种植小麦的散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统一按照《磴口县 2026 年小麦种植补贴实施方案》(磴政办发〔2026〕7 号)执行补贴。

2.3 不予补贴的情形

第一类主体不予补贴

财政在编供养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权属不清土地:集体机动地等无明确承包主体的地块;

违规开垦、用途变更地块:2020 年 “三区三线” 划定后新增违法开垦耕地;已转为养殖场、设施农业、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

第二类耕地不予补贴

耕地质量不达标: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基础耕种条件;

生态退耕地块: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规划范围的耕地;

主观撂荒耕地:农户人为撂荒满 1 年及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

环保违规地块:地膜未按规定回收、被行政处罚且逾期未整改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

三、补贴标准、核算依据与发放方式

3.1 资金发放方式

全部耕地相关补贴统一通过惠农一卡通直达农户个人账户,无中间流转环节,全程透明可追溯。

3.2 常规耕地地力补贴核算规则

核算基数:以各苏木镇、农场最终核定上报的计税耕地面积为准;

单价测算方式:总补贴资金扣除小麦专项补贴资金后,按计税耕地面积占比分摊,核算每亩常规耕地补贴标准。

3.3 小麦种植补贴执行要求

小麦种植补贴标准、申报流程、兑付细则,严格执行《磴口县 2026 年小麦种植补贴实施方案》(磴政办发〔2026〕7 号)文件规定。

四、申报、审核与发放全流程

核心执行原则

自下而上申报、分级审核、两级公示、县级核定、一卡通发放;补贴发放与废旧地膜回收验收结果直接挂钩。

七大实施步骤

农户申报:农户向本村、嘎查如实申报实际耕地种植面积;

村级汇总上报:嘎查村收集、核对农户申报信息,汇总后上报所属苏木镇;

乡镇初审 + 首轮公示:苏木镇完成数据初审,开展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

县级终审:县农牧和科技局复核乡镇上报全部耕地面积,锁定补贴基础数据;

标准核定 + 系统录清册:县级确定统一补贴标准,乡镇录入补贴清册系统;

补贴清册二次公示:各乡镇公示最终补贴发放清册,公示期不少于 7 天;

联合拨付资金:县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审核通过后,一卡通发放补贴。

五、资金管理与监督保障

5.1 资金刚性管理要求

发放时限硬性规定:所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必须在6 月 25 日前足额发放到位;

专款专用管理:补贴资金专项用于耕地地力保护,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截留、挤占、挪用;

严肃追责问责:对骗取、套取、贪污、违规发放补贴资金行为,一经查实,依规追究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

5.2 全方位监督监管机制

两级公示制度:落实面积公示、补贴清册公示双公示,全流程公开透明;

多元社会监督:主动接受群众、媒体、社会各界监督,保障群众监督权;

固定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78-4269801

受理地址:磴口县巴镇司法大楼五楼农牧和科技局 506 室

专人负责受理群众反馈,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

六、总结

耕地保护是农业发展根本生命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落实粮食安全、保障农民收益的核心政策。全县各苏木镇、村嘎查要严格落实全流程审核、公示、资金监管要求,用好补贴政策引导农户养护耕地、提升地力,持续夯实粮食生产根基,以耕地保护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主办: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磴口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ICP备13001742号  蒙公网安备15082202000101号
Email:axxaty@163.com 网站标识码:1508220008 联系电话:0478-4406887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地图
“微磴口”公众号  
主办: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磴口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mail:axxaty@163.com  联系电话:0478-4406887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蒙ICP备13001742号  蒙公网安备15082202000101号
网站标识码:150822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