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21〕4号),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抓好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与群众生活和城 市运行息息相关,信息公开是主动接受监督、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监督管理等作出全面规定,各供水、 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吃透文件精神,找准工作方向和重点。
二、抓好任务落实。 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
要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根据“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标准目录”(见附件1)将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等细化到实施岗位和 人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推进。对公众关切、媒体关注的事项、问题等要重点抓好落实,并评估公开效果。
附件1: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标准目录”
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6日
相关文档:
磴口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基本目录(4)(1)(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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